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16级本科生创新学分
申请认定的公示(新增)
根据《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教大教[2015]33号),经学生本人申报、指导老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2016级本科生创新学分新增申请认定3项,新增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1项。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创新学分最终认定情况以教务处审核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为6月4日至6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林珊珊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2180319;邮箱:linss@xmu.edu.cn
1.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创新学分认定表(新增)
2.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申请汇总表(新增)
附件1: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创新学分认定表(新增).xls
附件2: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新增).xlsx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