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21-2022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银娱优越会717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在校全日制毕业班(2018级)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参评条件
具体要求见(厦大学〔2013〕19号)《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10)。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相关奖项问题
(一)各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见附件;
(二)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已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2年院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1-2022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1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材料提交和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5月30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16369932@qq.com,邮件名以毕业班奖学金+xx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其中:
1.附件4: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学术部);
2.附件5: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发送邮箱);
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发送邮箱,综测加分事迹以2021-2022学年为准)。
(二)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银娱优越会717奖学金评奖相关评选办法.rar
附件2:我院2022年毕业班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各项指标数.xlsx
附件3: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8.09试行).pdf
附件4:我院2022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