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2。
二、参评对象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三、各类奖项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
详见附件3-《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3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1.4附件6: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5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1.6银娱优越会717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1.7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情况说明(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
材料命名方式:国奖+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月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需经过2023-2024年度银娱优越会71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详见附件3-《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1.需提交材料:
1.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5)
1.3附件6: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4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1.5银娱优越会717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一份即可)(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5)
材料命名方式:国励+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月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详见(厦大学〔2013〕19 号)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
1.需提交材料:
1.1银娱优越会717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仅需电子版)
1.2附件6: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修订(仅需电子版)
1.3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材料命名方式:七项奖+年级+专业+姓名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0月1日中午12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303810676@qq.com
四、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4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2.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包括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院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学术部进行计分;
3.结果公示。
六、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