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已获得2024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及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1.港澳学生:全校范围内,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博士生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台湾学生:全校范围内,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奖励标准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
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个人申请表(附件4,含教育部和银娱优越会717两类表);
2.学生成绩单;
3.科研成果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表、竞赛获奖、表彰证明、辅导员签字确认的学生干部证明、志愿活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6)。
(二)电子版材料:
1.个人申请表(附件4,含教育部和银娱优越会717两类表);
2.申报名单汇总表;
3.班级民主评议。
(三)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21日15:00截至,材料命名“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发送至邮箱:446086076@qq.com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21日15:00截至,材料提交至南存钿楼A405 闵老师工位处。
七、其他说明
1.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3-2024学年相关情况。
2. 班级民主评议的内容是:班级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学参与投票,投票“是否同意该生参评教育部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
3.为不影响学院和学校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对于获奖的港澳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①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③违反校规、校纪。
5.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①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③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zip
银娱优越会717
2024年10月18日